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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3-20 11:36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8日至9月8日,五届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巡察工作当作一次政治体检和实绩考核,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整改,聚焦突出问题,坚持务实重行,不断深化巡察成果,确保整改落实、落地、落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任务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检查,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资料整理和对接销号。我委党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全面研究调度整改工作,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推动整改向纵深迈进。经过多次研究完善,制定印发《共青团郴州市委关于印发<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党组落实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逐项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明确了整改情况、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牵头部室,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浮于表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透彻,思想立团有差距。

(1)具体问题:面向团员青年宣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力度不大、形式不活。

整改情况:一是动员30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指导58个示范性“青年之家”开展“读书会”等研讨活动88场;二是把共青团改革项目案例等纳入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学习研讨范围;三是邀请党、团理论专家录制《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7堂精品课程,在线上线下进行宣传推广;四是组建“青年讲师团”队伍,赴湘南学院参与省级宣讲活动。

(2)具体问题: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调研未能正面回应基层团员青年工作的痛点。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完成的调研课题重新拟定调研方案,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研;二是党组成员就产业用工需求等3个课题牵头开展调研,形成富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三是培育“‘走进青少年,实践育新人’思想引领和实践服务”“大力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推动郴州共青团事业高速发展”2个改革创新项目,召开郴州共青团系统从严治团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改革创新项目在全市进行推广;四是制定出台《共青团郴州市委“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调查工作长效机制》,组织机关干部赴县市区开展共青团工作调研。

(3)具体问题:抓思想引领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省、市青年文明号相关规范文件,起草《郴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审议稿);二是重点督促国家级、省级青年文明号开展开放周活动,扩大青年文明号品牌影响力;三是在郴州电视台黄金时段持续播出“郴州新青年”典型事迹,印发“新时代郴州好青年(集体)”画册,积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四是对2018年度“湖南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团苏仙区委开展实地考察,引导维权岗及其工作人员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作用;五是出台《郴州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青少年维权岗”进行全面复核检查,并启动新一轮评选工作。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4)具体问题: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类网络平台内容管理通知》文件精神,违规向民营企业进行内容和技术购买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将新媒体工作作为青年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认真开展“建阵地、管阵地、用阵地”活动,不断发挥我委新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三是与民营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对团市委新媒体平台进行运营管理;四是修改完善《共青团郴州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和阵地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团属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

(5)具体问题:未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网上资料申报中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责办法》;三是出台《共青团郴州市委新媒体阵地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落实发布信息“四审制”。

(6)具体问题:在引领思想方面创新方法不够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郴州市首批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命名,等你来点赞!”活动,在微信推文上传播优秀青年事迹;二是召开新媒体研讨交流会、共青团网宣骨干业务培训,提高网宣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制定《郴州共青团网络舆情日常监控处置方案》,及时向市网信办反馈相关网络舆情;四是在重要时间节点、突发舆情事件中引导团员青年积极主动参与网上舆论生态建设;五是加强团前、队前教育,培养高素质专业化辅导员队伍;六是下发《关于建设郴州市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的通知》,为首批命名的9所“郴州市少先队名师工作室”授牌。

3.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有差距。

(7)具体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帮扶责任人认真学习脱贫攻坚政策业务知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工作水平;二是更新完善2019年结对帮扶工作台账,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知识测试,做到查漏补缺、应知应会;三是制定出台《共青团郴州市委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结对帮扶人对脱贫攻坚工作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

(8)具体问题:帮扶措施不精准,实地走访贫困户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帮扶责任人先后9次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通过宣传惠民政策、提供技能培训等帮助贫困户转变思想,树立脱贫致富信心;二是组织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志愿者入户收购贫困户农产品3批次,为贫困户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三是党组成员带队入户了解贫困户及其子女在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开展“希望工程一元捐”等助学活动,资助贫苦户子女488人。

(9)具体问题: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交流会,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宣讲扶贫政策,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组织开展农业产业技能培训,发放农业实用技术汇编手册,建立贫困户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三是了解9名贫困户子女就学情况,开展“希望工程结对资助”直至其大学毕业;四是分类施策帮扶增收,推荐杨玉辉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电工技能培训,获得维修电工五级职业资格证;帮助杨子日在杨梅山镇鸡公坦村争取到村级保洁员公益性岗位,每个月有800元固定工资收入。

(二)责任担当意识不足,聚焦主责主业不够

4.领导力不强,缺乏民主决策和担当意识。

(10)具体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共青团郴州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推进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杜绝重大事项未上会研究情况的出现;三是将青少年宫财务工作纳入团市委统一管理。自2019年10月20日以来,市青少年宫超过5000元开支均上报团市委党组会议定。

(11)具体问题: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存在留白、撕页、记录不完整、事后补记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对2013年-2016年担任办公室主任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将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研究额度从2万降至5千元。出台《共青团郴州市委办文办会制度》,对发文、收文及召开会议程序进行规范;四是及时收集整理党组会议资料,集中保管会议方案、会议图片、会议记录。

5.执行力不足,深化改革推动落实有差距。

(12)具体问题:青年工作缺乏顶层设计,在改进干部管理方式、统筹发挥专挂兼团干部作用方面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共青团郴州市委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挂、兼职团干部管理;二是研习中央、省级青年发展规划文件,起草《郴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三是组织学习《共青团郴州市委改革实施方案》,提升干部职工服务青年、联系青年的意识;四是入校调研第一职中等7所学校,了解学校心理辅导站运营情况、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13)具体问题:团组织覆盖面不广,整治软弱涣散团组织专项工作未开展,推动落实学校团干部职级待遇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带团建”纳入《2019年度郴州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二是召开郴州市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暨“学社衔接”工作推进会,推动“学社衔接”和各领域团建工作;三是加强对农村团建工作的分析研判,根据青年外出务工流向,加快组建郴州驻深圳团工委;四是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启动软弱涣散团组织专项工作整治,全市重点整顿团支部的整改率已达98.67%;五是联合教育部门入校调研市直中小学,了解各校全面落实并保障大队辅导员和团委书记的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职级待遇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一个月整改完成并进行回头看。

(14)具体问题: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有“偏离”。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龙文教育停止举办超前教学、超纲教学培训内容;二是与龙文教育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从2019年12月1日起按规定缴纳水费、网络费和物业费;三是持续开展好“流动青少年宫”等青少年公益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益性、普惠性”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主阵地作用;四是将原来的以“青少年教育培训”为主向青少年“志愿实践+社会实践+创新实践+教育培训”转型,通过《成长的力量》打通“线上+线下”实践平台,截至目前已播放74期。

6.凝聚力不够,一定程度上脱离青年群众。

(15)具体问题:与青年群众沟通联系姿态“高高在上”。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基层团干部培训等活动,为10个基层“青年之家”申请省级工作经费共计50万元,市本级为每个县市区团委落实2万元的工作经费;二是组织青联委员参加“点赞祖国・祝福湘港”等活动,强化青联组织对青少年的服务;三是召开学少联席会议,组织学习政策文件,沟通交流经验做法;四是开展“我与祖国共成长”明信片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16)具体问题: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未体现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评价导向。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对县市区共青团工作的考核结果以函询的方式征求青年咨询团意见;二是召开团市委青年咨询团成员座谈会,征求对团市委的意见建议27条;三是制定下发青年咨询团履职手册,明确青年咨询团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青年咨询团履职谋划;四是组织青年咨询团成员参与“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调研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咨询团成员的积极作用。

(17)具体问题:指导协会工作不力;青少年基金会职能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共青团郴州市委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指导协会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二是召开郴州市青年创业协会二届四次理事会和郴州市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二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会员及领导职务来源的群众性;三是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参加2019年湖南(郴州)第五届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为11家企业免费提供展位;四是开展“关爱再出发”等资助活动,加强对困境青少年的有效服务,依托“春苗书屋专项公益基金”开展读书会、公益影院等活动;五是指导市青志联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六是完善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体系,利用“志愿汇”APP,统一规范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明确青年志愿者类别及服务内容;七是举办两期郴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骨干培训班,培训500余名社工和志愿者;八是投入青少年事务项目资金192.46万元推动青年社工服务项目化运行。

(18)具体问题:青少年基金会自筹资金逐年递减,使用范围狭窄,在帮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改善办学条件上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郴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五年工作规划(2020-2025)》,明确今后五年希望工程发展方向;二是召开秘书处办公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30周年寄语精神;三是按照《工作规划》明确今后五年实现自筹资金逐年递增,每年递增10%,努力在服务困境青少年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7.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19)具体问题: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党支部未及时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全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二是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多个志愿服务活动,向困境青少年群体传递党委、政府的关爱;三是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20)具体问题:对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重视不够,市青少年宫未单独设立党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严格要求、加强教育,认真做好培养、发展工作;二是建立跟班学习制度,选派教职员工到团市委机关跟班学习,现有1名同志在团市委机关跟班,2名财务人员到团市委集中办公;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市青少年宫只有党员2名,未达到单独设立党支部的条件。但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组织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1)具体问题:“五化”建设不规范,党建台账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支部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学习研讨、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等活动;二是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开展党支部工作大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四是重新修订《团市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规则》,按月公布支部党员月度积分情况,将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评议和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五是按月及时收取党费并公布收缴情况。

8.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22)具体问题:未及时对事业编制的两位同志在机关任职作出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明确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使用范围;二是由党组对混编混岗情况进行说明;三是对我委混编混岗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后确认目前不存在混编混岗问题。

9.考察材料不真实。

(23)具体问题:个别干部两次提拔重用考察材料基本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就其两次提拔重用考察材料基本一致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提请党组予以认定;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完善《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考察流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存在破格提拔干部问题。

(24)具体问题:三名干部破格提拔问题未予重新认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业务学习;二是向三名干部破格提拔所在地了解其破格提拔情况,由当地组织部门出具其破格提拨的相关说明,提交党组重新认定,并交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三是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问题的监管,及时将提拔任用资料进行归档。

11.程序不规范。

(25)具体问题:两位同志提拔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二是认真核查提拔时的档案资料及会议记录资料,对提拔时间及程序进行全面梳理;三是由党组对提拔程序不规范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完善相关程序;四是对人事管理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存在违规兼职问题。

(26)具体问题:存在领导干部在协会兼职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二是调查了解兼职情况,由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当时其为青工青农部部长,非团市委领导,且未领取兼职报酬;三是召开会议卸免兼任职务。

13.档案材料缺失。

(27)具体问题:部分干部部分档案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文件,促进档案管理科学化、常态化、全面化;二是完善档案管理程序,将待补充材料集中归档;三是开展干部职工档案集中审核工作,对干部职工的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并补齐归档。

14.履历、简历审核认定不严。

(28)具体问题:部分干部的履历、简历审核认定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文件,对干部履历填写的规范性作出详解;二是由党组对部分干部履历进行重新认定;三是实行入档材料审核制度,材料经本人初审、工作人员复审、人事主管终审方可入档。

15.“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依据不足。

(29)具体问题:个别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成立调查小组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同时对其学历真实性进行了调查走访,确定其学历合法合规,并由学校出具了学历证明;三是组织人员对我委干部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干部档案资料齐全无遗漏。

(四)“四化”现象仍未扭转,专项整治不彻底

16.直接联系服务青年制度落实不到位。

(30)具体问题: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等直接联系服务青年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团市委机关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机关专职和挂职团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一线青年,通过基层宣讲等方式,了解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发挥基层团组织凝聚引领青少年的作用;二是按照“4+1”工作机制,要求机关干部到基层单位报到,直接指导帮助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三是运用微信、QQ、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形成稳定可靠的联系青年渠道,做到经常有声音、有互动、有话题、有活动、有交流;四是组织学习《共青团郴州市委改革实施方案》和群团改革精神,提升干部职工服务青年、联系青年的意识;五是对首批郴州市少先队名师工作室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举办2019年郴州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集中讲授《辅导员的成长之路》等专业课程。

(31)具体问题:工作开展有自我循环、封闭运行表现。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对2020年工作思路进行提前沟通,做好资源整合,避免出现重复布置现象;二是加强团教协作,联合全市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团市委机关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每名机关干部联系3-4个基层组织,每年直接走进基层、走进青年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四是在名师工作室考核验收过程中与各工作室成员和少先队员代表进行亲切交流、答疑解惑,就如何做好少先队工作提供了专业建议。

17.工作作风漂浮,重形式轻实效。

(32)具体问题:工作安排部署多,跟踪问效少。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对全市希望工程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2014年以来希望工程资金的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下拨款项进行跟踪检查和抽查,杜绝截留资金、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出现。加强“天之翼・大地情”“郴州消防助学基金”等小基金管理,全面梳理各小基金开展以来的收支情况;三是严格按照《郴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关于印发<郴州市希望工程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坚决杜绝受助学生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等问题出现。

(33)具体问题:“村庄清洁青年行”活动开展以来未对重点村、社区的联点结对等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青联委员、青年志愿者开展“村庄清洁青年行”活动;二是定期督查各县市区“村庄清洁青年行”活动开展情况和支部联支部机制落地情况,对开展活动成效不好、次数过少的团组织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对全市“村庄清洁青年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以报道促督查。同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有效的扩散传播,普及环境卫生知识。

(34)具体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郴州市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安排实施流程、监督检查等进行重点说明;二是建立未及时拨付资金台账,对超过一个月未拨付到账的资金追踪登记。同时每季度对专项资金使用率进行统计,确保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率大于80%,目前我委2019年专项资金使用率基本达到100%;三是积极了解各部室资金需求,草拟专项资金安排表,统筹规划资金使用,盘活各类资金,杜绝“趴账现象”。

(35)具体问题:市青少年宫“益空间、益讲堂”“四点半学校”等活动开展重场面不重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益活动管理制度》,对所有公益活动的效果、人数、回访等环节进行跟踪,确保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二是清理不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益空间・益讲堂”“四点半学校”2个服务项目可外请专家、团队外,一律不再对外购买服务;三是继续打造团属公益品牌。

(五)规矩纪律意识淡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监督执纪责任履职不力。

(36)具体问题:党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资金回收工作方案逐步回收资金。召开“天使投资”资金退还会谈,要求4家企业书面报告还款计划并做出还款承诺,已收回资金29万元;二是组织学习《郴州市创新创业专项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升干部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停止创业基金使用,不再出台使用细则;四是起草《郴州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议稿),对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使用范围、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方式进行规范;四是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家接受“天使投资”的企业自2016年合同签订以来可审未审的年度财务状况(另外一家湘源牧业为借款,利息固定),核算投资利润分红,并监管“天使投资”资金使用状况,降低资金损失风险。

(37)具体问题:对二级机构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郴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印发<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对2018年市青少年宫财务内审指出的三个问题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与龙文教育、瑞思餐饮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从2019年12月1日起按规定缴纳水费、网络费和物业费;四是建立“钱随事走,先申请后使用且合法、合规、合理、合程序”的审批制度,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

(38)具体问题:监督执纪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提醒谈话,今年来党组成员开展谈话提醒16人次,其中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9次;二是修订完善团市委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结合巡察梳理出廉政风险点15个,明确了防控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建立健全了防控措施;三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大宣讲活动,巩固纠“四风”成果;四是传达省市纪委关于《以向力力案为镜鉴以案促改》工作精神,充分发挥《叩问初心》教育片的警示作用,积极开展廉洁文化教育。

19.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问题。

(39)具体问题:财务意识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发放《财经纪律漫画宣传册》,开展财务知识测验,确保财务培训成效;二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6个财务制度;三是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成立财务室并配备财务人员3名,其中2名具有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四是加强内控风险防控建设和现金管理,原则上要求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杜绝大额现金借款,并对违规大额现金借款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收回各项应收款项,防止资金流失;五是建立票据报账审核每季度一复审制度,对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六是加强对青基会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核和监督。

(40)具体问题:下级机构存在廉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未及时收缴的问题进行自查,将租赁收入242748元缴入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未缴纳电费下达催收通知书,限期缴纳。二是不再续约“围棋象棋”“机器人”2个培训项目;三是修订完善《郴州市青少年宫财务管理制度》,将微信学费收入和服装费收入收费按照“日清周存、收入作帐、票务清楚”的要求,杜绝小金库现象;四是加强财务账户管理,自2018年8月起学员学费收入已按期入国库账号,现已注销原用于收缴学费交通银行基本账户,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务管理。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委党组将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继续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共青团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抓实后续整改,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我委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的整改内容,加快进度、紧抓不放,确保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认真开展督查督办,不达要求决不收兵。

(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委将切实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这三个根本性问题,聚焦强“三性”、去“四化”,坚定不移推进共青团改革再出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履行职责,奋力推动工作提升。我们将全面审视自身的不足,狠抓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两手抓”,切实履行从严治团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共青团业务工作统筹好结合好,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推进从严治团,团结带领团干部勇于担当、务实重行、奋发有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5-2871393;邮政信箱: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北路市委大院第五办公楼(综合楼)429室;电子邮箱:cztwoffice@126.com。

中国共产党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党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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