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市2021-2022年度“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三星章拟表彰名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团市委、市教育局和市少工委联合开展了2021-2022年度“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三星章评定工作。
经校县两级逐级推报,团市委、市教育局与市少工委联合审核,拟评定白芳菲等600名少先队员“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拟评定郴州市第三完全小学大队等40个大队“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拟评定郴州市东湾小学65中队等80个中队“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
现面向全市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行举报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735-2871723
电子邮箱:cztswxsb@163.com
邮寄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北路18号市委大院第五办公楼430室
附件:2021-2022年度郴州市“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个人(集体)拟表彰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