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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7:23   作者:czqnw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就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学校少年部(加挂权益部牌子)、青年发展部4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郴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未独立核算)、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本级以及二级机构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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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97.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3.94万元,增长29.51%,主要是因为年终绩效奖调标和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为“青春建功 乡村振兴”交流推进会、创新创业项目拨付了补助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98万元,占75.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2.35万元,占24.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9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3万元,占20.07%;项目支出1036.51万元,占79.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86万元,增长42.97%,主要是因为年终绩效奖调标和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为“青春建功 乡村振兴”交流推进会、创新创业项目拨付了补助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6.84万元,增长56.95%,主要是因为年终绩效奖调标和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为“青春建功 乡村振兴”交流推进会、创新创业项目拨付了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5.13万元,占70.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6万元,占26.96%;卫生健康(类)支出10.37万元,占1.03%;住房保障(类)支出12.85万元,占1.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9.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奖调标。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2020年绩效考核奖励。

5、一般公共服务(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7.3万元,支出决算为50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工作经费支持创新创业大赛。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工作经费支持创新创业大赛。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补记实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持创新创业大赛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持创新创业大赛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05万元,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性补助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2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8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上年增加的数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8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报销,与上年相比增加1.46万元,增长217.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度举行了“青春建功 乡村振兴”交流推进会、创新创业大赛,接待了多批前来调研考察团队。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上年增加的数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上年增加的数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53人次,主要是共青团益阳市委来郴学习交流、省青联和澳门来郴访问和前来考察调研“青春建功 乡村振兴”交流推进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用经费支出5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变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04.49万元,用于召开“青春建功 乡村振兴”交流推进会、五届八次全会、五四座谈会等会议,人数215人,内容为为参赛创业青年和县域青年创业组织骨干提供展示交流、咨询辅导、资本对接等服务、增补卸免团市委委员等;开支培训费0.46万元,用于开展赴义乌、团省委和北京参加培训的费用,人数3人,内容为参加共青团改革培训工作、全国青少年宫负责人培训班培训;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第十一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郴州分赛区比赛,开支252.39万元,主要是深入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包括青少年事业发展1个市级重点项目,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共青团郴州市委业务工作经费、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维护经费、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业务工作经费等4个其他项目,共涉及资金737.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青少年事业发展”“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共青团郴州市委业务工作经费”“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业务工作经费”“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维护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737.35万元,全年执行数737.35万元,支出进度100%,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组织对“共青团郴州市委本级”“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2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0.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部门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争当“闯将”“干将”“猛将”,在服务青少年、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①市级重点项目。

青少年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67万元,执行数为137.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效集结青年力量,组建“青年突击队”和“防疫志愿者服务队”等队伍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二是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青少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第三届“争做郴州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郴州市红色小讲解员风采大赛等活动,通过以赛促学的形式,进一步推动我市党史学习教育深入青少年,三是开展“我为青年做实事”禁毒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等活动,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2021年,在广大青年和团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极大的推动了我市共青团事业的发展,激励了全市青年投身郴州建设,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督促县市区团委申领,导致县市区转移资金使用进度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县市区团委联系,督促县市区团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依法合规加快资金拨付。

②其他项目(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

创新创业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执行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搭建了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展示交流、导师辅导、投融资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平台;交流营以大赛为支撑,围绕乡村振兴,为参赛创业青年和县域青年创业组织骨干提供技能培训、展示交流、咨询辅导、资本对接等服务;二是打造了汇聚全国各地159个地区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青创项目展馆,并配套展示了30家湖南及郴州本地企业的农产品,集中展示了中国青年在乡村振兴中所取得的成果;三是促成了市政府与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共青团湖南省委等3家单位,在助力双招双引、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与10家企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吸引投资11.55亿元。此次大赛圆满完成了赛会筹备、宣传推介、招商引资、接待服务、安全保障、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反响良好,在各级领导和广大青年面前展示了郴州的城市形象,展现了郴州的青春活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青年创新创业资金不足,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压减举办赛事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财政争取增加青年创新创业项目资金支持。

共青团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助力创新创业大赛、大会工作;二是通过助力创新创业大赛大会展示郴州良好形象;三是支持青少年日常办公工作。2021年共青团业务工作经费助力了共青团事业的发展,有效保障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顺利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青少年日常办公工作经费不足,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压减日常办公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资金结构,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尽可能减小缺口。

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执行数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的98.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益空间·益讲堂”公益讲座服务活动40期,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巩文巩卫等活动20次以上,涵盖了以青少年的责任与成长、心理健康、绿色环保、微心理援助等主题,促进了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二是开展了以“童心向党,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为主题的郴州市第十二届少儿才艺大赛;三是开展了43次“流动青少年宫”走进农村学校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开展268堂公益课下乡活动,覆盖学生6510余人次,丰富了农村儿童学习知识的多样性;四是开展了“春苗书屋”免费阅读服务活动和亲子读书会活动,以及面向“两低”家庭子女提供的免费培训,向参与活动的小朋友提供看书、借书服务,定期组织了图书分享、快乐陪伴、经典诵读等公益活动,全年共开展42次;五是开展了主题场馆免费参观体验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提供核心价值观、消防安全、国防体验和志愿服务等四大教育基地的开展主题场馆免费参观体验活动,今年累计服务青少年5万人次;六是开展《成长的力量》2期,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积极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宣传力度不够,“两低”家庭子女免费培训到位率67.5%,未达到100%;二是“成长的力量”活动因成本较高,为厉行节约停止举办而未完成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两低”家庭子女免费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参加率。

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7.29万元,执行数为369.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本单位的日常运转;二是教职员工基本收入得到了有效保障;三是物业服务人员15人,有效保障了我中心1楼到4楼场所的安全和卫生。四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切实压减了物业管理费用13.2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单位人员较多导致水电费、办公能耗等消费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爱护电脑、空调、打印机等设施设备,延长使用寿命;二是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0度,冬季不得高于30度,减少用电量。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部门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本级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将相关自评报告和表格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群众团体事务:反映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用于基本支出、机关服务、工会事务、事业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就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四项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共有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学校少年部(加挂权益部牌子)、青年发展部4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郴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和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机关共有行政编制9个、机关事业编1个、机关工勤编1个。郴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6个事业编制、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3个事业编制。均为全额拨款。年末实有人数在职14人,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1年基本支出260.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和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为204.26万元,公用经费为36.25万元,三公经费1.95万元(含公务接待费为1.95万元,公务出国出境为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2020年基本支出增长3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长30.93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8.23万元,三公经费增长1.3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福利按规定提升。2、承办2021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暨第八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接待任务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1036.52万元。

1.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37.67万元

主要用于青少年思想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留守儿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禁毒防艾、普法宣传、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活动;为青年创业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开展技能培训;开展各类竞赛、评比活动,打造共青团品牌;开展青少年与人大、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对全市学校、企业、机关团干进行培训;召开少先队主题队会;推进县域共青团改革试点等工作。

项目年初预算130万,其中单位管理119万(调整预算为137.67万元),下拨县市区11万。财政拨款全额到账。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郴州市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团联〔2018〕7号)要求执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予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强有力的保障。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单位资金137.67万元使用率为100%。县市区资金11万元使用率58%。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财经纪律规范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2.创业就业专项资金252万元

承办2021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暨第八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主要用于展现郴州市的良好形象,推动乡村振兴领域相关产业发展,搭建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展示交流、导师辅导、投融资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平台。聚焦重点项目,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投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伟大实践。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财经纪律、《郴州市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团联〔2020〕13号)要求执行,严格把关大赛开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业就业专项资金252万元全数用于大赛开支,未发现挤占和套取资金的情况,资金使用率为100%。

3.共青团业务工作经费90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全年日常活动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青团业务工作经费资金使用率100%,有效保障单位全年日常活动支出,弥补了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和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不足,助力创新创业大赛、大会成功举办,圆满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财经纪律,未发现挤占和套取资金的情况。

4、2020年省级党建带团建4万元

2020年团省委下拨我部门党建带团建转移支付资金为9万元。其中青年之声8万元,雷锋号工作站及志愿服务经费1万元(转错款已退回)。主要用于郴州青年网服务器配置和安全升级、郴州市青年话剧展演、支持汝城团县委开展红色教育相关宣传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0年省级党建带团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100%,支出严格按照各项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把关票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未发现挤占和套取资金的情况。

5、2020年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单位临时性补助资金1.27万元

用于发放2020年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单位临时性补助。

6、其他资金57.78万元

用于弥补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不足。

7、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业务工作经费116.7万元

主要为我单位全年日常活动费用,日常活动包含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巩文巩卫活动、“流动青少年宫”走进农村学校志愿服务等活动、《成长的力量》电视节目制作等,2021年度已使用116.7万元,包含《成长的力量》40万元、巩文巩卫活动4.16万元、宣传费用16.79万元、工会12.95万元、体检费4.19万元、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其他工作费用38.61万元。

8、郴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维护经费369.09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营管理,费用项目主要包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外聘教职工工资,2021年度已使用369.09万元,包含水费3.11万元、电费33.18万元、物业管理费79.6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53.1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坚持以凝聚青年为首要任务,抓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持续推进青年大学习。把网上主题团课作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途径,累计参与人数达136万余人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召开全市各界青年座谈会、郴州共青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讨交流会,郴州市委书记刘志仁、市委副书记黄进良等领导先后亲临指导,湖南省委党校和市委党史研究室专家学者分别为青年党员和优秀青年代表上党课,有效鼓舞了全市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创新推动团干部教育培训。将党史学习作为新任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新任团干部走进“湖南省青少年教育基地”——中国核工业第一功勋铀矿旧址群参观学习,坚持“讲解+体验”学习模式,“党校+专家”培训模式,强化学习效果。

2、集中举办专题宣讲。建强宣讲队伍。组建市级青年讲师团和红领巾巡讲团理论宣讲队伍,围绕建党100周年等主题,针对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特征和需求,累计举办“万人万场”党史主题宣讲572场,覆盖青少年17万余人。创新宣讲形式。以“讲好红色故事 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举办郴州市红色小讲解员风采大赛,覆盖少先队员4630余人,通过以赛促学的形式,进一步推动我市党史学习教育深入青少年。用好红色阵地。安排红领巾小讲解员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开展志愿宣讲活动,让青少年在常态化宣讲实践中学习党史教育,赓续红色血脉。

3、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开展沉浸式教育。围绕建党100周年、入团入队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离队入团示范性活动,“红领巾心向党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童心向党·我向党旗敬个礼”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精心设计教育载体和形式新颖、主题突出的活动内容,使现场团员青年在活动中进一步根植爱党爱国情感。选树青少年典型。开展第三届“争做郴州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广泛动员7258个团组织、近100家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评选出40名郴州好青年。制作《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系列青年典型宣传推文,在网上共吸引8万人次为“好青年”点赞。开发红色研学线路。充分挖掘郴州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寻访打卡”实践活动,以团省委和团市委认定的21个省市级青少年教育基地为基础,开发多条红色精品研学路线,引导青少年沉浸式学习党的光辉历程。制作红色文创产品。成功创建“半条被子的温暖”专题陈列馆、湘南起义纪念馆、湖南省昆剧团等13家湖南省青少年教育基地,通过“实景+红领巾讲解员”的拍摄模式,制作黄克诚故居等湖南省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宣传视频。组织红领巾讲解员推出6期《红领巾讲解员讲党史》小课堂,引导青少年重温峥嵘岁月,追寻红色足迹。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带领团员青年建功立业

1、大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启动“志智双扶”试点工作。以汝城文明瑶族乡山田铺村、长城村、新东村三村为“主战场”,以村支两委和后盾单位为主体,采取团“支部连支部”结对的方式开展试点工作,实施学业资助、技能培训、文明新风等“九大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帮助“三村”实现学业成绩明显提升、乡风文明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的工作效果,已争取到20万元为新东村和山田铺小学建设“团团活动室”,组织开展了9次技能培训和村庄清洁行活动,发放助学金、物质等约11.55万元。办好青年创业赛事和会议。承办2021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暨第八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乡村振兴专项),赛事吸引来自全国各地1117个项目参赛,139个进入半决赛项目来郴同场竞技。协助举办共青团中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交流推进会,省委和团中央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制定了《关于深化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的工作方案》,影响带动更多青年投身农业创业和乡村振兴热潮,助力郴州“一极六区”建设。打造“流动青少年宫”活动品牌。遴选出临武香花镇中心小学、临武县香花镇新甘小学、桂阳苦志育才小学等三所贫困儿童较多的学校持续性开展送课下乡活动,目前已送去公益课程173堂,覆盖学生4210余人次。

2、发挥青联组织优势。健全履职机制。积极落实青联委员履职规范及履职评价制度,完善青联委员梯度选拔、动态调整、监督惩戒和退出机制。培植红色基因。开展“青春建功新时代,助力建设新湖南”青联委员走基层活动,组织各级青联委员与澳门青年40余人,深入汝城县“半条被子”发生地,开展红色寻访、青联大讲堂、新长征接力、思想交流、录制小视频等活动,使青联委员共学党史,坚定爱党、爱国之心。推动青联委员深入所联系界别的青年群体以“青春同心·紧跟党走”为主题,开展党史宣讲活动33次,覆盖青年3317余人。深化交流交往。与澳门“京华青春之旅”湖南访问团共同开展“湖南自贸区青春行动”——澳门青年郴州行思享汇活动,组织各级青联委员和澳门青年代表走进中国(湖南)自贸区郴州片区参访交流,宣传推介自贸区,并为自贸区发展建言献策。

3、深化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为青少年办好实事。研究制定学业资助、就业援助、志愿服务等22项“我为青年做实事”项目清单,切实解决好青年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重点节假日里对全市200余名贫困学子、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团员等困难群体进行走访慰问,送去价值约10万余元的爱心物资。为创文助力添彩。在“巩文省检”“巩卫国检”期间对城际大巴客运站、郴州高铁西站、天龙汽车站等重要交通点位,开展以秩序维护、引导咨询、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交通安全劝导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利用节假日,在飞天山、东江湖等旅游景点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为景区景点和广大游客提供疫情防控、秩序维护、文明劝导和旅游咨询等服务。为“战疫”做好服务。高效集结全市青少年志愿者、返乡大学生、团属社会组织等青年力量,组建“青年突击队”和“防疫志愿者服务队”686支,分别在交通运输、城乡社区防控、应急服务等领域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募集资金12.5万元,募集口罩、体温仪等物质折合价值11.7万余元。为志愿服务交流搭建桥梁。组织开展湘澳青年志愿者工作座谈会,组织两地青年志愿者就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交流。活动期间,向北湖区月峰中心学校乡村教师捐赠10万元热水设备,帮助30多名困境学生实现了微心愿。

(三)坚持以当好桥梁为工作导向,护航青少年成长成才

1、完善青年发展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郴州市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实现11个县市区机制建立和会议召开全覆盖,构建了各部门齐抓共管青年发展的工作格局。深入调查研究。开展2021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收集青年意见、反映青年诉求,形成《“青”听“新”声——郴州市新职业青年社会参与调研报告》,获评2021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主题调研活动全国地市级一类优秀调研报告。

2、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深化自护教育。积极开展“我为青年做实事”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受益青少年达2000余人次。组织各县市区组建“防溺水”青年志愿服务队伍280支,召集青年志愿者4300名深入560余所学校(社区)开展“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760余场次,发放传单10000余份;开展送清凉慰问活动4次,发放凉茶、十滴水、矿泉水等防暑物资200余件 ,配合学校开展家访活动8000余次。强化阵地建设。利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契机,加强市级心理健康辅导站阵地建设,配备专职人员,配套必要设施,确保辅导站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市心理辅导站共接听未成年人求助热线电话116余例,接受个案咨询64余例,网络咨询36例,团体心理辅导活动16场,服务未成年人2700余人。开展减压阳光行动。开展“我为青年做实事”2021年“轻松备考·12355与你同行”中高考减压阳光行动,分别在我市苏园中学、市九中、明星学校、资兴职业学校、桂东云翼实验学校、宜章养正中学等学校同步开展,帮助7000余名中高考学子缓解考前心理压力。

3、有力扶持困难青少年群体。积极筹集帮扶资金。开展2021年度“希望工程”一元捐和“怡基金”“芙蓉学子”等大学新生助学活动,助力贫困学子们追梦、筑梦、圆梦,筹集助学款150万余元。向中国青基会争取50万元建设桂阳县白水瑶族乡杨柳中心学校项目,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擦亮“圆梦微心愿”活动品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帮助留守儿童实现个性化的微小心愿,帮助留守儿童树立实现梦想的信心,传递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已实现微心愿  6877个,折合价值500901.2元。

(四)坚持以改革攻坚为工作统揽,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县域团代表联络站。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党建带团建系列文件要求,指导北湖、桂东、宜章等地3个县域团代表联络站结合实际、立足本职,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开展联络站点服务工作,让委员和代表更好履行职责发挥联系服务青年作用。

2、深化县域共青团改革试点。先后多次召开市、县两级团委改革试点研讨会和工作推进会,明确改革时间节点、细化改革工作任务,指导北湖区、桂阳县、永兴县根据4大方面的改革任务,聚焦本县实际情况,梳理出80条改革具体举措。根据三个试点区县共青团工作实际,给予国家级试点县5万元、省级试点县各3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支持,用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

3、加大“青年之家”建设力度。积极打造常态化青年联谊、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全面落实“青年之家”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1+N”服务青年体系,完成4家省级青年之家的挂牌工作,制定下发《2021年郴州共青团基层建设工作安排》,力争今年全市新增30家“青年之家”,其中11家入驻云平台,让共青团“门店”更好地服务和凝聚青年。

(五)坚持以从严治团为工作要求,营造风清气正团风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印发《共青团郴州市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2、改进团干部队伍作风。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组织全市团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的五条措施》《关于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制度,确保熟知熟记,不触红线。   

3、落实团干部协管权。结合县、乡换届工作,与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联合考察11次,深入各团县市区委调研,指导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团工作要求,更好的指导帮助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存在指标混用情况。因2021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缺口较大,存在使用共青团业务工作资金指标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缺口的现象。

二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未对资金进行细化,将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笼统划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导致几项费用无预算列支和超预算列支。

三是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督促县市区团委申领,导致县市区转移资金使用进度滞后。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以支定收,精准预算。根据上年度决算及本年度实际开支,系统进行财务分析,实现各项预算支出精准预估。

二是细分科目,准确填报。仔细研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了解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含义,根据资金支出用途,明细划分各项预算支出。并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情况,结合下年度单位工作重点的变化做适当调整,合理编制预算,确保预算切实可行。

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力。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根据年初编制预算,科学统筹使用资金,从紧从严管理预算资金。

四是强化预算监督。年中对各预算费用进行“回头看”,对于超进度执行和预算执行不达标的支出进行重点监控,充分沟通,适当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执行预算。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团市委每年按要求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团市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部室、二级机构对照上年的绩效自评结果查找自身不足和问题,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改善不足之处。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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