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汝城县委、县法院刑事庭青年法官奔赴濠头乡未成年人罪犯陈某家中进行回访帮教。
现年16岁的陈某是一名在校学生,因交友不慎,跟着已成年的四名同案人在学校附近对学生实施抢劫,陈某还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胸、腹部软组织挫伤。经过庭审,陈某被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间的陈某一直牵动着刑事庭法官们的心,刑事庭法官遂决定与团县委对陈某进行回访。
在此次回访帮教过程中,团干部、法官们通过拉家常、谈感受的方式与陈某及其父亲进行交流,了解陈某在缓刑期间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等,鼓励他树立信心,勇敢面对,重回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