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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7-10-19 15:5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近日,桂东团县委制定相关举措,在全县上下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活动。

一是要求全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全县各团组织、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与其他工作统一进行考核,并建立奖惩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团县委加强了与社区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对青少年的管理,积极开辟青少年活动场所,配备法制教育阅报栏、宣传栏等教育服务设施,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切实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年级组。三是加强家庭教育,举办“家长学校”,通过办培训班、讲座、展览、咨询等活动,对家长进行儿童心理卫生常识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培训,编写家庭教育读物,开办家庭教育讲座,帮助家长特别是年轻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以自己的良好品行当好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四是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德育处要采取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图片展览、开展征文和热线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以“两法”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要求学校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三百”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健康向上的活动娱乐方式。

四、认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思想。

本次活动目的是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全网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的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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